在公安部门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完成以下几步程序:
首先,应由
侦查机关详细审查相关案件信息,对涉嫌者进行深入评估,如果判定其有可能承担
管制、
拘役或
有期徒刑等较轻的
刑罚责任,或是存在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重型
处罚的风险,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那么便可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其次,公安机关需根据上述判断结果,制作出相应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接着,公安机关会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合适的保
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
最后,公安机关必须将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到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相关单位,同时向他们明确告知在
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循的各项规定和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