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书被判定为无效的
处理方式,其关键在于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调查和问责,并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进行适当的处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参与竞标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者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受到了严重威胁,或者
投标价格普遍超出了预期的采购预算范围,那么所有涉及的标书都应视为无效。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
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