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仅允许罪犯的
直系亲属以及享有法律
监护权者具有探视犯人(即
探监)的权限。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过监狱管理方认可后,部分亲近之人如亲朋好友等也可以与服刑中的受囚者进行交流。在这类情况下,您需要携带由地方公安机构提供的关于您与被探视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有效证件至监狱
羁押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会见手续申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罪犯在接收任何物品或货币时都必须得到监狱的审批和检查许可方可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
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