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交通
肇事罪的
定罪量刑标准明确指出:
1.若肇事者在本案中存在违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法规的行为,并且其行为直接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公共及
私人财产的重大损失,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2.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在事故过程中有其他严重恶劣情节,则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因逃避责任而导致他
人死亡,则可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对于吴中区的
交通肇事案,具体的
刑罚裁决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肇事者的责任程度、事故所带来的损害结果以及肇事者是否有
逃逸行为等多方面因素。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有逃逸行为,且该行为最终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肇事者可能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处罚。反之,若肇事者并未逃逸或者逃逸行为并未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肇事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