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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可以继承吗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村庄内的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的所有权全部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而农民拥有的个人私有土地——自留山及自留地的所有权,同样归属集体所有。由于法定财产必须系个体合法持有的权利,因此,农民无法将属于自己(即集体)的自留山和自留地用于遗产继承,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然而,现行法制不仅规定了农民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可继承性,还特别强调,农民在经营自留地和自留山时所取得的利润,例如种植的农作物、果树、草药等的收益,均属农民个人所有。倘若农民不幸离世,其继承人在继承正式财产的同时,也应当享有这些收益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新修订: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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