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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赃款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开设赌场罪获利达五百万元之巨如何进行退赃处理,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在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初期阶段,您应将所获取的非法所得全数上交至该机关;
其次,若案件已经移转到检察院展开进一步侦查或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时,您需要将上述资金悉数交付给检察机关;
最后,当法庭开始审理此案时,您务必把所有的不当得利如数上交给法院。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均可成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从主观层面来看,犯罪分子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无论是参与聚众赌博、开设赌场还是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其目的都是为了获取金钱利益,而非仅仅为了休闲娱乐;
第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第四,从客观角度看,犯罪分子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以及开设、经营赌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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