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获利达五百万元之巨如何进行退赃处理,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在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初期阶段,您应将所获取的
非法所得全数上交至该机关;
其次,若案件已经移转到检察院展开进一步侦查或进行
审查起诉阶段时,您需要将上述资金悉数交付给检察机关;
最后,当法庭开始审理此案时,您务必把所有的
不当得利如数上交给法院。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者均可成为
犯罪嫌疑人;
第二,从主观层面来看,
犯罪分子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无论是参与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还是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其目的都是为了获取金钱利益,而非仅仅为了休闲娱乐;
第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第四,从客观角度看,犯罪分子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以及开设、经营赌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
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