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授权而出卖的
违法建筑物来说,其所签订的
销售合同应当依法被判定为
无效合同。
这是因为违法建造者本身并不具备对该建筑物所在区域的
土地使用权,所以他们所进行的施工活动其实是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擅自在对方的土地上建立起建筑物。
因此,这些违法建造者即使试图通过补办相关建筑通
行权限证,也是无法获得对该建筑物的所有权。
进一步来说,这种行为不仅超出了国家在建筑领域内制定的行政
法规,同时还严重侵犯了他人对土地使用权以及所有权等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