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经正式办理完
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在这份
离婚协议中,对于双方所有协商并认可的条款,都是受到国家法律充分保护的;
反之,如果
离婚相关事宜尚处于待定状态,没有进行离婚登记,那么在此情况下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将无法生效,其所涉及的内容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障。
这是因为,合法
解除婚姻关系才是离婚协议得以产生
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未能完成离婚登记之前,这个协议并不能自动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