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工程款项
拖欠没有
签订合同现象的解决方案,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利用通讯工具如电话及书信等手段进行
催款。频繁地与施工方公司取得联系,以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在通话过程中务必做好录音记录,以防止对方通过法律漏洞逃避责任,从而尽早取得充分的
证据。其次,直接前往施工方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催办工作。此外,我们也可行使授权委托权限,
委派专业律师代为协调处理此项事务。若您对
催收工程款事项感到困扰或时间安排紧迫,可选择将相关事宜交给具备丰富经验的律师负责,以获得更高效的解决方案。最后,我们亦有权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同时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以冻结施工方的资产,以防其存在
恶意转移财产的可能性。《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