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犯罪行为人在成功实施盗掘古人类化石罪这一严重罪行后的
追责问题,一般情况下,我们考虑对那些已经完成
犯罪并构成
犯罪既遂的
行为人,施以三到十年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附加相应的
罚金刑罚。
对于较轻程度的犯罪罪犯,我们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样会有罚金的追加
处罚。
然而,若行为人触犯了法定的加重情节,比如涉及重大损失或者有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等行为的,那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责任——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和公正公允的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犯罪处罚标准,以达到让犯罪分子感受到应得的惩戒和教育效果的目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
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