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入侵他人私人或
公共财产,
违法所得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甚至达到3000元以上者,或多次实施
盗窃、强行进入民宅、盗窃时携带有致命武器、采用秘密手段进行
扒窃等行为,应当依法对其盗窃罪进行
立案处理。
所谓
多次盗窃的情况,特指
行为人在过去的两年内至少三次以上实施此类
违法犯罪,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时,应被视为“多次盗窃”进行
定罪量刑。
本
罪名所涉及到的
刑罚处罚,将依据案情轻重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另附
处罚款;
若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或者持续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罪行要面临从轻到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附加罚款;
而当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况之一,便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外加
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