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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如何办

关于租户未按时缴付房租且未能及时迁移其携带物品情况下,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1.若租户在收到出租方的合法催收通知后仍旧未按时缴纳租金或者主动撤离房屋内个人物品,则出租方有权依法解除与其所签订的房产租赁协议
2.若经出租方合理有效的催促后,租户依旧迟迟未采取任何行动,则出租方可据此向当地公正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状告租户违反了租赁协议规定,要求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发起起诉程序须遵循以下基本法律原则:
1.原告应为该起诉讼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具有法律地位的企业或其他社团组织;
2.需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及详细地址等相关特征;
3.原告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对事实依据的阐述和理由;
4.请求事项应受人民法民事诉讼法律范畴的规范并且该法院对此拥有审判权。
接下来,是关于法院起诉步骤的详细说明:
1.当事人应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申请,阐述事实情况并提出诉讼请求;
2.经由法院立案大厅严格审核符合立案标准后,由立案庭发放立案通知书,然后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诉讼费用以启动正式的诉讼程序
此次法院通过受理此案表示对事件的正式关注。
3.在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案件将移交至民事法庭审理。
民事法庭将负责安排后续审理工作;
4.民事法庭受理后,将会向原被告双方分别发送出庭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地点,请当事人准时参加法庭审讯工作。
5.原被告双方如期到达指定场地参与庭审后,将进入法院调解阶段。
6.依据庭审调查结果,法院将依法作出最终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最新修订: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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