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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辱骂工作人员,是犯什么罪

恶意侵害和谩骂服务人员,就会涉嫌到寻衅滋事或是侮辱这两类刑事犯罪行为。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涉及到追逐、拦挡以及谩骂他人等情节严重、作风恶劣,并且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者,则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需要接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严厉处罚
其次,如果是通过对他人进行恶毒性质的谩骂,从而达到公开侮辱他人尊严的行为,一旦情节严重者,将以涉嫌侮辱罪论处,必须要面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更严重的后果,即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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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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