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是严格禁止工程转包现象存在的。
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明确且坚决地禁止将任何工程项目擅自进行转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此作出了严格规定,
承包人必须遵守该法原则,绝对不能将其所承担的全部建设工程整体性地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也不得将其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进行拆分后,以部分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他人。
一旦发现有中标单位实施转包行为,这无疑是严重违反法律
法规的
非法转包行径。
《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
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转包的法律处理原则司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