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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会不会随时收监

关于监视居住是否会随时进行收监,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境。通常来讲,被拘押犯罪嫌疑人与被告若在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过程中,查明并未涉及犯罪行为,那么其将被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获得完全的人身自由;相反地,如果被拘押者在监视居住期间未能严守相关规定,或者出现了新的犯罪证据,此时公安部门有权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执行逮捕,而进一步的收监则需按照法律程序依法递交通知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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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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