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物罪是指
行为人违反了我国贸易安全法律以及针对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等
环境污染源而设立的
法规制度,试图通过规避海关监管的手段,将来源于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进口至国内的行为。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一旦特定主体实施此类
犯罪行为且情节属于严重范畴,则应承担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责任并面临相应
罚金的
处罚;
然而,如果情节极端恶劣,达到特别严重程度时,其法律后果则升级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从
刑事法学角度来看,走私废物罪不必然导致
判处死刑这一最为严厉的
刑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