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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在哪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协议离婚可选择在任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门应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各类证明材料,并对其中涉及的如亲子关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担保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询问与核实。
当确认双方均为真实意愿离婚且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偿还等关键性条款达成共识之后,该部门将立即着手办理手续,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新修订: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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