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拆迁
安置房是否具备
房产证这一问题,相关法律
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安置房理应拥有房产证。
然而,无论是通过购买渠道获得的安置房,还是根据
拆迁补偿政策取得的安置房,其
产权所有人均需主动前往相关机构
办理房产证。
所谓拆迁安置房,即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因素需要进行
拆迁时,为了妥善安排被拆迁人员或者租赁户的居住问题,由政府划拨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并以特定价格、户型规模向符合市区户籍条件(包括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员定向出售的住宅用房。
2、关于如何办理
安置房房产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请务必携带好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商品房
销售合同》等必备材料;
其次,完成买卖
过户手续之后,请携带房产买卖契约前往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
最后,待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验证无误后,便可顺利领取房产证。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