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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拘留最长多久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法规中,公安机关对被依法拘留者实行拘留期最长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的规定。
详细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被拘留者应有二十四小时以内接受公安部门询问的权益。
同时,如果公安部门在拘留期间发现不应继续拘留该人员,他们必须马上释放被拘留者,并且发放释放证明书。
若案件情况需逮捕但现有证据仍然不足时,公安部门也可选择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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