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庭审中的
孩子抚养权事宜,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相关判决通常倾向于将
孩子的抚养权给予父亲:
第一种是当母亲存在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身体障碍时,孩子将不适宜与其共同生活;
第二类则涉及父母双方
抚养条件的对比,若母亲故意拖延
抚养义务且父亲坚持希望孩子跟其一起生活,此时孩子的抚养权将会被判定为属于父亲;
第三类情况则是因为其他特殊因素,例如孩子确实不能够继续与母亲维持密切的生活关系等。
对于年龄在两岁以下的孩童而言,上述原则同样适用。
对于喜好奔波的两大类人群——两岁及以上的
未成年人和年满八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法庭亦采取了独特的
处理方式。
当选择跟随父亲生活的环境比随着母亲生活能够更好地促进他们的身心发育和成长时,法庭往往会做出倾斜于父亲的那份决定。
而年满八周岁以上的青少年,一旦公开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法庭将毫不犹豫地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并据此作出相应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