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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当怎么处理

当事人离婚诉讼进程中遭受对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构成威胁与恐吓,而且对其本人的职业与日常生活造成显著干扰者,可即时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具体情境展开调查及相应处置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那些通过书写恐吓信件或采取任何可能威胁受害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方式者,将面临至多5个工作日的行政拘留或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行政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的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最新修订: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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