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借款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利率若在每年上限24%以内,则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依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此类情况下,人民法院将对此予以支持。
然而请注意,如果双方商定的利率超出每年36%,那么超出此范围内的利息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具体而言,24%以下的利息受到法律保护;
而介于24%与36%之间的利息可视为自然债务,已支付的无需返还,尚未支付的亦不得主张追偿;
对于高于36%的部分,全体皆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