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所针对的是那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故犯地超越其实际权力范围,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指示及程序,擅自决断、处理本应由其他有权或有资格人员处理的事务,甚至在处理公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从而导致
公共财产、国家利益以及广大民众的利益蒙受了严重的损失。《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