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每个公民拥有更改自己身份证姓名的权利。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当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希望修改其身份证姓名时,需经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如父母或合法收养人,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变更登记;
其次,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而言,他们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对自己的身份证姓名进行变更,只需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即可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