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提供加工、修理与配制服务的纳税人,其适用的税率统一设定为17%。
在正式开具发票时,应当严格依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如实反映。
而针对商业用途的加工费用发票,具体的开具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定。
当收到的加工费用明确知晓所生产的产品种类后,便可直接将其计入相应产品的成本之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记录。
《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