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草屋以每平米1,9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而砖瓦结构的房屋则为每平米2,400元。
至于捣制或预制砖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则按每平米2,800元来计算。
2. 对于高层楼房(二层及以上)的补偿,标准为每平米3,300元。
在计算地面上下附属物时,也遵循等价补偿的原则。
此外,对于异地安置的补助费用(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以及租房费用等),每户将获得2万元的补贴。
3.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若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
如对复核结果仍存疑虑,还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被征收人共同商定。
如无法达成共识,则采用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予以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5.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