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可以行政复议吗

拆迁可以行政复议吗

拆迁可以行政复议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5 09:00:10 已帮助285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可以行政复议吗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征地拆迁案件需以行政复议作为必要前置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凡被赋予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身份的个体,若判断行政机构的特定行政行为涉嫌侵害其已依法获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洋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首先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如对行政复议裁决仍持有异议,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针对征地拆迁这一特殊领域,所涉及的核心问题在于土地使用权
若当事人对政府就土地使用权所做出的相关决定持有异议,必须先行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待对复议结果仍持反对意见后,方可进一步诉诸于诉讼程序,即征地拆迁案件须遵循行政复议前置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