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时间无论多长都不能成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
因为,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分居并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要件之一。
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其一,双方达成离婚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
其二,单方面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有权选择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以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首先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