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分公司时并不被允许采取股份制的方式进行运作。
因为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律实体,实质上它仅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故所有的民事行为均需以总公司的名义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司有权设立分公司。
当您决定设立分公司时,请务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以获取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营业执照”。
请须知,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在其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民事责任都将由总公司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