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属于刑事犯罪之列。
本罪构成要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首先,行为人在主观层面上需具备故意心理状态,即明悉对方是恐怖活动组织或参与恐怖活动的个人情况下,仍然决定为之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资助行动,即向该等组织或个人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援助或物资援助;
最后,被资助者必须是恐怖活动组织或直接参与恐怖活动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