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路径、楼梯空间以及紧急出口等地方。
如果您忽视相关规定,选择在此类区域内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救援机构将会依法对您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形给予处罚。
对于工商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缴纳最高达1万元人民币的罚金;
而对于普通民众,则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