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举是商标纠纷遵循先行裁决原则,即在争议双方自愿就裁决事项达成共识的情形下,可以借由仲裁来解决纠纷。
若无此类仲裁约定,则一方寻求进行仲裁的请求会因仲裁委员会不予接受而作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纠纷并不属于法规所规定的无法进行仲裁的范畴,因此,理论上来说,商标纠纷均可申请仲裁予以解决。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