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为您详细解答有关离婚协议能否更改以及如何更改的相关法律知识。
具体来说,以下两种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更改的:
首先,在正式向有关部门登记离婚之前,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对原有的离婚协议进行修改;
其次,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的行为,那么该份协议也是可以被重新审视和修订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当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若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了后悔之情,想要撤销原先的财产分割协议,此时他们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如果没有发现当初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的话,将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