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拆迁宅基地所涉及的赔偿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进行详尽的价值评定,从而得出一系列有理有据、内容丰富多样的赔偿金构成元素;
其次,实行房产所有权替换,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产权置换”策略;
最后,由被拆迁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同时亦允许将上述两种方式巧妙地相结合以达到最佳的补偿效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