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意义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当事人,由于其不当或非法行为导致他人遭受了合法财产或人身权利的损失,他们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以一定数额的财物对受害者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
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涵盖范围,既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也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当我们的人身权益受到他人侵犯时,我们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如果我们因此而致残,我们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如果我们不幸离世,我们的家属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