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刑诉法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5-24 12:30:02 已帮助296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刑诉法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发出取保候审令: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在审判期间,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