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创设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了大批富有经验且热爱公益事业的律师,旨在为那些在经济上处于困境或面临特定案件困扰的人士,无偿提供全面而精准的法律服务与支持。
此项制度涵盖了诸多领域,例如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要求抚恤金发放、索要抚养费用、以及合法申请劳动报酬等等。
同时,该制度的适用对象也有所限定,包括有经济困难的人群、盲聋哑人士以及未成年人等。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