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设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七十年、五十年及四十年等。
具体而言,居民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设定为七十年;
而针对工业用地的使用期限则规定为五十年;
对于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医疗卫生和体育活动的用地,其使用年限也被设为五十年;
至于商业用途、旅游性质以及娱乐项目的用地,它们的使用年限仅为四十年;
最后是综合性或者其他类型的用地,这类用地的使用年限亦为五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房屋本身并无使用时间上的限制,但是房屋所在的土地却存在着使用期限的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