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过程中,若涉及到各自在公司中所
出资金额,那么这部分资产的划分方式将取决于双方的个人意愿以及协商结果。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倘若配偶并非所
投资公司的股东,而另一方却决定将其自身持有的股份转让予对方,那么此项行为必须得到超过半数股东的同意方可生效。
若双方在自行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选择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裁决和分配。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