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必须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式的判决来加以明确认定,或者是通过具有权威性的仲裁机构根据公正原则进行的公平裁决来确定其合法性。
在起诉过程中,任何一方都无法对合同的效力作出确定,即无论是合同中的哪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权力自行决定该合同的有效性。
因此,当事人在主张自身权利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所约定的履行期限,而此后的诉讼时效则应当自约定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持续时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