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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取得物权的从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从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5-23 16:15:14 已帮助2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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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取得物权的从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明文规定,因合法的继承关系而获取财产权利或物权者,始于继承宣告之际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这种法定继承的起始时间便是被继承人生命终止之时。
换言之,继承的启动时刻便意味着继承人已经成功获得了相应的物权,无需再通过登记或交付等手续来实现物权的法律变动,成为其生效的必要条件。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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