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继承人的债权处理问题,按照被继承人所留下的遗嘱来进行继承是一种普遍的方式;
然而在缺乏遗嘱的情况下,将依照以下发生继承顺序,即由法定继承人依次进行继承:
首先是(一)第一顺位:
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二)第二顺位: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将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优先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人可继承时,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