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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征收土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现在征收土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23 15:40:14 已帮助26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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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征收土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1. 对于土地征收所涉及到的补偿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
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表面附属物的青苗费、因拆迁而导致的相关损失补偿以及特殊的奖励部分;
2. 鉴于各地的实际经济状况及其他多种复杂影响因素的存在,各地方政府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政策时会遵循相应的原则进行决策;
3. 执行拆迁工作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既定的规范标准,向被拆迁在房屋产权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方面支付各类不同类型的补偿金。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为了确保征地所获之权益公平公正且具有合理性,同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此而下降,其长远的生活生计也能得到有效保障,必须给予被征用的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该根据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其它地面附属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需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予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公布。
至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面附属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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