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可以依据医治机构提供的收款收据进行确切地计算;
其次,对于误工损失补偿金而言,应当按照受害者因病请假误工的具体时长以及其收入状况来合理确定;
再次,关于交通费用,则应以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为基础进行计算;
最后,其他各项费用也有各自明确的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