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显失公平的合同方面,其中的一方当事人拥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至于具体是申请变更还是请求撤销这份合同,则取决于这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另一方缺乏相关经验的弱点,导致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严重偏离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那么就可以被视为存在显失公平的现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