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想明确指出,若房屋在
结婚前已由单方面所有,那么若在婚后能顺利进行增名并满足双方自愿的原则且成功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的话,那么这将被视为有效。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事项,必须经过合法登记后才能产生
法律效力;
反之,若未进行登记,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