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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

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22 13:30:07 已帮助17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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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
针对承诺书与协议二者之间的区别,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在概念层面上,承诺书主要表达的是对所接受的邀请或提议表示认可和接受之意,这一行为通常是由受邀一方实施的;
反观协议,则主要是指由邀请方与受邀方通过充分协商后,共同达成并签署的书面文件。
其次,在形式和订立过程上,尽管承诺书同样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后签订才能生效,但其订立程序相对简单,仅需由承诺方明确表达出愿意接受邀请的意愿,并将此意愿告知对方即可;
然而,协议的订立则通常需要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且在达成共识后还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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