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流程详解如下:
首先由收购方与潜在的目标公司或者其股东展开深入且具有建设性的讨论,以便于我们能够充分理解其基本状况和现状,并且在此基础上达成初步的收购意向,进而共同签署收购意向书。
接下来,在目标公司的积极配合之下,收购方将会对目标公司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理,同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资产评估,以此确保收购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双方将进入正式的谈判阶段,通过友好协商来最终确定收购合同的各项条款。
当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双方都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资产转移以及经营管理权转移的相关手续,以保证整个收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