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权益归属问题,取决于被保者是否已指定身故之际的受益人。
若被保者曾明确指定受益人权属者,那么当该被保者不幸离世时,对应的人身保险理赔金额将予支付给其生前所指定的受益人;
反之,若被保者并未指定任何受益人,那么在其离世之后,其人身保险理赔金额将会被视为逝者的遗产进行处理。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