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亦称缓量刑,是指对于被宣告一定刑罚且被判处一定年限(通常为一到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相关特定条件后,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暂时停止对其所判决的刑罚的执行,这就是缓刑制度,同时也是针对刑罚的一种暂缓执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制度适用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符合相关的严格要求和规定,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待遇。
《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